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苏敏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61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南京晓庄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南晓院教评〔202101号)文件精神要求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于学期初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及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三周之前学院完成自查;第五周前学校完成教学检查,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根据本次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2.学校督查。校督导分组15个二级学院进行期初教学工作现场督查。学院教学院长准备5-10分钟现场工作汇报。

3.督查反馈。检查结束后,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汇总学院自查自评报告和教学督导反馈意见,形成督查报告,学期内召开教学检查反馈会议,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

三、检查内容

1.学院期初教学自查自评工作情况。

2.教师情况。包括是否按要求聘足外聘教师、行业导师,聘任手续是否完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是否齐全;行政兼课教师兼课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正高级专任教师为本科生上课比例;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等。

3.新学期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计划与上一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新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和上一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

4.依据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修订情况上学期期末试卷审核归档情况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相关档案。

5.针对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检查反馈问题清单中二级学院提出的改进措施详见教学督导简报(2024年第1期),相关问题的持续改进情况。

四、材料递交

各二级学院提交材料:

1. 自查自评报告纸质版、电子版;

2. 附件1-附件3自查表电子版。

相关材料纸质版请盖章交至行政楼332,相关表格电子版请于第三周前发送至邮箱153991483@qq.com

联系人:易琳,联系电话:86178522


附件:

1. 2023年-2024学年学院外聘教师、行业导师聘任情况表.xlsx

2. 学院2023版课程大纲修订完成情况自查表.xls

3. 2023-2024学年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档案完成情况自查表.xlsx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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