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南京晓庄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南晓院教评〔2021〕01号)文件精神要求,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于学期初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三周之前,学院完成自查;第五周前学校完成教学检查,检查安排表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根据本次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2.学校督查。校级督导分组对15个二级学院进行期初教学工作现场督查。学院教学院长准备5-10分钟现场工作汇报。
3.督查反馈。检查结束后,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汇总学院自查自评报告和教学督导反馈意见,形成督查报告,学期内召开教学检查反馈会议,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
三、检查内容
1.学院期初教学自查自评工作情况。
2.教师情况。包括是否按要求聘足外聘教师、行业导师,聘任手续是否完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是否齐全;行政兼课教师兼课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正高级专任教师为本科生上课比例;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等。
3.新学期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计划与上一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新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和上一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
4.依据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修订情况;上学期期末试卷审核归档情况;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相关档案。
5.针对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检查反馈问题清单中二级学院提出的改进措施(详见教学督导简报(2024年第1期)),相关问题的持续改进情况。
四、材料递交
各二级学院提交材料:
1. 自查自评报告纸质版、电子版;
2. 附件1-附件3自查表电子版。
相关材料纸质版请盖章交至行政楼332,相关表格电子版请于第三周前发送至邮箱153991483@qq.com。
联系人:易琳,联系电话:86178522。
附件:
1. 2023年-2024学年学院外聘教师、行业导师聘任情况表.xlsx
3. 2023-2024学年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档案完成情况自查表.xlsx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