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为学校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2.负责建立健全教学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构建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体系。
3.负责制定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制度规范,构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4.负责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校级督导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各类评教、评学;协同教务处组织开展期初、期中、期末等日常教学检查和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专项教学督查。
6.负责组织、实施由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师范类专业认证等其他各类评估与认证工作。
8.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校内各类教学专项评估工作。
9.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收集、填报和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10.做好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